党员活动日制度

发布者:王慧君发布时间:2017-10-16浏览次数:240

经济学院党委

根据《关于建立健全党员活动日制度的意见》(徐组通〔2017〕34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切实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实现党员参加党支部活动全面覆盖、常态覆盖、有效覆盖,经学院党委研究决定,制定《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目的要求

为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活动要求,保证活动时间,明确活动主题,规范活动内容,丰富活动形式,增强活动效果,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进一步提升党的组织生活正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基层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组织形式

1.时间安排

原则上每月第二周的周三下午为党员活动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视情况作出适当调整。

2.参加对象

党员活动日以党支部或党委为单位开展。参加对象为党支部和全体党员。

三、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

重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自信”。教育党员遵守党规,严格对标“四个合格”,自觉践行“四讲四有”。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

2.党性分析

一是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入查摆剖析,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三是组织党员对照党章党规、对照“四个合格”,切实改进提高;四是每年年底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

3.民主议事

一是实行党务公开,由党支部书记向党员通报上一个月支部工作情况,并就下一个月工作计划安排提交党员讨论,征求党员意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二是围绕贯彻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和决议指示,研究决定党支部贯彻落实措施,听取、讨论党支部工作报告,以及讨论决定需经全体党员研究的其他重要事项;三是党员可对党员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提出质询,由学院党委及时予以答复或办理。

4.主题实践

一是利用党员活动日联系服务师生、服务地方;二是深入开展 “双抓双促”大走访大落实等活动,健全完善党员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组织党员经常性走访群众,与群众谈心交心;三是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义务劳动、教师党员义务辅导答疑等活动。

5.探索创新

一是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因地制宜,组织党员开展丰富多样的活动;二是积极推广开放式组织生活、互动式情景式体验式党课等,增强党内生活的吸引力感染力;三是注重创新载体平台,探索开展网上组织生活。

四、组织领导

1.明确领导责任

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由学院党委负直接领导责任,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对支部活动的指导,带头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充分发挥好表率示范作用。

2.加强督导检查

学院党委成员要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进行现场督促指导。实行党员活动日记实制度,基层党组织将每次活动的主题、内容、形式以及时间、地点和党员出勤等情况详实记录。

3.强化激励约束

党员活动日开展情况是党建工作目标考核和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是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重要依据。把党员参加党员活动日情况作为民主评议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对不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或落实不好、问题较多的党支部,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党员,要及时给予批评帮助。积极推介党员活动日优秀案例,及时总结推广新鲜经验做法,大力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2017年10月15日